在現在多元的社會,人人都有自己的想法,法治的生活就更顯重要;而在現在民主的社會中,人民若沒有法律來約束自我,那麼社會一定就像一隻張著大嘴巴的老虎,反而使人民生活在恐懼當中,反過來說,一個國家的主權若屬於人民,就是民主;但是若人民太過擴大自己的自由,就需要法律來約束,這就是法治。
為什麼要法治呢?就拿我們居住的台灣來說明好了,台灣是一個持續步向民主之路的國家,從唐山過台灣,到日治時代,再到現代,都在一步一步的前進,就像我們在土裡種下民主的小綠苗,漸漸長成民主的大樹,但當這棵樹過於茂盛時,我們也就需要法律這把剪刀,將大樹修平,所以,民主和法律關係是密不可分的;人民可以享有民主帶來的自由,但也必須遵從法律的約束,沒有法治的話,社會一定會動盪不安,人心惶惶;相反的,若是法治的規定太嚴苛,人民雖然表面上表現的很守法,但是背地裡卻不服,就像古代的秦始皇,訂製了許多嚴刑峻法,但是人民卻是很不滿,最後還是引起了暴動;由上面例子讓我們知道法治雖然很重要,但還是要能訂得剛剛好,讓人民既能享有自由,又能服從法律的規定。
現代的社會中,我們需要民主,也需要法治的保護,但很多人曲解了民主的意義,同時也認為法治不需要存在;自由,是指不妨害別人為原則,比如說你傷害到別人,卻認為那是自由的話,那麼天下就大亂了,社會也會引起各種內亂,民主與法治就像食物與盤子,不但能使天下安定,也能使社會和平。
身為現代人,我們應該有守法的觀念,我認為法律知識應該從小培養,所以我們可以盡自己在社會的本分努力做好在社會的義務,才會使社會更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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